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作用是什么?
杭州律师
2025-06-03
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该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税务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制度。行政复议的主要作用包括:1.为纳税人等提供了申诉和救济的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2.通过内部监督机制,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减少错误决定的发生;3.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司法资源的压力,为纠纷解决提供了补充渠道。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上级机关请求复议的制度。第八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该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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