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书应该在哪写?
杭州律师
2025-06-14
夫妻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两个地方办理:第一,在民政部门(即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通过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是否存在争议。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这通常是更简单快捷的方式之一。然而,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将提交离婚协议书作为诉讼的依据之一。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都应当真实、合法,并且内容尽量详细,以确保双方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3条:夫妻关系自取得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5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未成年子女的父亲或母亲,离婚时,对于抚养问题尚无法自己决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夫妻自愿离婚,应当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意见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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